根据《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和《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以及《甘肃省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甘市监发〔2024〕148号),现就委托专利、商标代理机构提交专利、商标申请事宜,发布风险提示如下:一、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提交专利申请时,要注意查验被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是否已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可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dlgl.cnipa.gov.cn/)或全国专利商标代理公共服务平台手机APP查询代理机构信息,二、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提交商标申请时,要注意查验被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是否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可通过中国商标网或全国专利商标代理公共服务平台手机APP查询代理机构信息,六、凡以“在审专利处于答复重要时期,代理提交或代为提交专利申请的,均涉嫌盗用身份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囤积商标的行为,九、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提供优先审查推荐服务,十、凡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向专利、商标申请人寄送纸质通知、公告,提供专利、商标申请咨询和受理专利申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