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望镇农村工作办公室、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七都、桃源、震泽镇农村工作和建设管理办公室、财政分局,同里镇农村工作办公室,横扇、八坼街道城乡工作办公室,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财政和资产管理局:根据《关于确定2023年姑苏乡土人才名单及项目资助的通知》(苏市农人〔2023〕14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融合发展(姑苏乡土人才培养)项目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29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21-2023年获评姑苏乡土人才(农业专业类)人员资助项目,按项目资助资金的25%共计122.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项目实施本次下达资金为姑苏乡土人才(农业专业类),一般不得变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二、严格财经纪律请各区镇(街道)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并按照财政支农项目管理的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将追回项目全部财政资助资金,附件:2024年姑苏乡土人才培养(农业专业类)项目资金明细表苏州市吴江区农业农村局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