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供销合作总社: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三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3〕104号)、《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和工作任务的通知》(吴农发〔2024〕17号)和《关于印发〈吴江区2024年稻麦专用配方肥和稻麦缓(控)释肥补贴供应实施意见〉的通知》(吴供发〔2024〕12号),为积极推进2024年吴江区水稻缓(控)释肥供应工作,苏州市吴江区供销合作总社合理确定供肥渠道,共完成供应水稻缓(控)释肥663.84吨,按照水稻缓(控)释肥补贴资金为每吨1130元(其中农户购肥补贴每吨1000元、销售环节补贴每吨130元)的标准,现下达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资金750139.2元(663.84吨x1130元/吨),资金列“2130135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预算支出,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切实加强专项资金支出执行监管,严防骗取、套取专项资金,以保证项目的实施质量和效果,二、加强项目管理工作,切实增强管理责任主体意识,采取针对性措施,在项目实施中及时收集、保存相关资料,建立项目管理档案,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工作,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附件:2024年吴江区水稻缓(控)释肥申购情况统计表苏州市吴江区农业农村局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