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长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23年已认定的长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后补助工作,一、支持对象2023年已认定的长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二、支持方式以后补助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属地或高校院所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市科技局按照项目申报通知具体要求对申报项目实行统一受理,由属地或高校院所科技管理部门连同推荐函一并报送至市科技局591-2室(华新街700号市政务大厅5楼),市科技局根据申报要求对项目进行初审,市科技局联合属地科技管理部门或推荐单位组织专家对中试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并进行评审论证,四、申报材料1.《长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认定及后补助申报书》,7.2023年1月1日以后对外中试服务项目收入到账证明材料,包括每项对外中试的服务合同及对应的发票、记账凭证、银行回单等,上述纸件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591-2室,六、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7日16:00,网上推荐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16:00,报送纸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终审:于柏生附件:长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后补助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