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部门关于质量基础设施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赋能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济市监字〔2024〕36号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和体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能源局,济宁高新区、济宁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主管部门:为充分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效能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赋能新型工业化发展,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关于质量基础设施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赋能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系统推进企业、产业链和产业集群领域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二)促进品牌高端化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负责)(三)加快企业质量技术创新,(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负责)(四)推动高水平质量人才建设,(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六)协同升级提升全链条质量创新能力,开展产业链关键技术、标准、专利等创新发展支撑分析,推动“链主”企业建设产业链协同创新网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八)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绿色低碳转型,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质量基础设施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联动提升实施工作,及时对质量基础设施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联动提升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十三)强化示范引领,(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负责)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宁市教育局济宁市科学技术局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济宁市农业农村局济宁市商务局济宁市能源局2024年8月28日(主动公开)主要负责人解读丨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局长解读《关于质量基础设施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赋能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