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规字〔2023〕1号)有关规定,我局现公示1项拟终止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明确复核的内容及理由,单位提出复核申请,应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复核申请,应签署真实姓名,注明联系方式,材料受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口岸大街11号408室,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附件:拟终止项目名单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4年9月5日附件:拟终止项目名单项目类别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广州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一般项目)Lnc-NKILA抑制椎间盘退变的作用与分子机制研究广州市番禺区中医院马志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