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枝江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的变更行为,第二条本办法中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国内政策性贷款、政府债券资金、援助资金、政府融资资金等投资建设的项目及市政府指定管理项目,由建设单位填写《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备案(申请)表》,报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按以下程序执行:1.累计变更工程价款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内,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市建设项目中心履行备案手续,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向市政府书面请示工程变更,由项目主管部门向市政府书面请示工程变更,变更金额超过50万元(不含50万元)的,需同步在发改部门履行变更流程:1.投资额500万元(不含5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二)项目建设单位内部工程变更审查相关资料(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党组会会议纪要、图纸会审意见、专家意见、其他相关会议记录等),第七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审查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附件:1.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备案表2.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申请表附件1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备案表项目名称申请表编号建设单位中标合同价联系人电话变更事项本次变更增(减)金额(元)累计变更估算金额(元)变更原因及必要性(如有文件依据,应作为附件上报)变更内容(内容及预算可作为附件上报)建设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财政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审计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备案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附件2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申请表项目名称申请表编号建设单位中标合同价联系人电话变更事项本次变更增(减)金额(元)累计变更估算金额(元)变更原因及必要性(如有文件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