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公开遴选培育机构,公告如下:一、申报范围专业优势明显、培训效果突出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广校、涉农院校所、农技推广机构、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机构,近三年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机构,今年不得申报,(三)种养加能手180人,三、遴选条件(一)培育机构主营业务: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二)具备培育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包括:1.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2.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5.培育机构后期跟踪服务团队和计划,2.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培育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培育机构集中教学场所、合作实训场地情况、专兼职教师队伍情况和后期跟踪服务团队及计划,4.近年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情况(包括异地培训),7.培育机构税务、银行等部门征信记录(截至遴选公告要求提交资料的最后日期),六、相关要求参加遴选的培育机构对照以上遴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