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赁用车行为,现开展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东莞平台)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征集工作,现公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东莞平台)征集(2024-2025年)(二)征集方式:承诺入围制,经审核通过并签订相关承诺书后即获得入围资格,(四)入围资格期限:企业征集以自然年为周期,本次征集入围企业资格有效期自入围公告发布后,入围企业签订《广东省公务用制车管理平台(东莞平台)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承诺书》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三、获取企业征集文件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8日,四、响应文件提交(一)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纸质响应文件提交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六、其他补充事宜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社会化车辆租赁业务模块提供政企合作的渠道和桥梁,入驻平台不作为企业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化车辆租赁业务的前置条件,企业自愿报名在平台开展社会化车辆租赁业务,仍可依法依规在本平台外的其他线上或线下渠道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化车辆租赁业务,项目联系人:李超电话:0769-22839136附件: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东莞平台)征集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