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2〕27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级高素质农民本科学历继续教育生源组织工作的通知》(闽农科教〔2024〕14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林业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2025级高素质农民专科学历继续教育生源组织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24〕74号)文件,二、补助对象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工程的培养对象是在我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农民以及乡村社会事业服务等福建省户籍的人员,且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本科学历继续教育,年龄50周岁以下、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二)专科学历继续教育,年龄50周岁以下、高中/中专(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毕业或高中同等学力,(三)中等职业学历继续教育,年龄55周岁以下、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三、补助内容1.参加高素质农民专科学历继续教育学员的学费、杂费、书本费、考试费以及集中面授期间的食宿费等,2.参加高素质农民本科学历继续教育学员的学费、杂费、书本费和考试费,3.参加中等职业学历继续教育学员的学生书本费和学费等,3.中等职业学历继续教育学员每生每学年补助600元,五、申报程序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负责各自专业农民学员的组织推荐工作,按自愿、择优原则,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