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深圳市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行动计划(2022-2025年)》《光明区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光明区科技创新教育行动计划(2022-2025年)》《光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创新教育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现面向深圳及周边高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等开展光明区中小学校外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申报请各单位根据“光明区中小学校外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申报办法”(见附件1)进行申报,二、评审和认定程序(一)专家评审,评审时间拟定为2024年9月,主要对实践基地开展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实践活动基本情况、成果成效(占50%)和工作计划的可行性、科学性与预期成果成效(占50%)进行评审,(二)公示,本次评审择优评选一批单位作为光明区中小学校外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认定结果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认定结果,三、其他事项(一)为做好校外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的工作管理,区教育局委托区教科院对实践基地进行工作检查和督导,各单位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工作报告,(二)校外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需要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育,附件:1.2024年光明区中小学校外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申报办法2.光明区中小学校外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