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业企业: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助力乡村振兴发展资金)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1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现就组织申报2021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金支持方向资金应主要用于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帮扶县乡村振兴建设,重点用于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不能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建设、企业业务技能及人才培训、特色产品市场开拓和展览展销等方向,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一)申报条件:1.已获得过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专项资金,4.申报的项目原则上是已备案项目,优先考虑已完工或能在2022年9月内完工验收项目,(二)申报资料:1.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包括: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资金构成和资金来源、项目投资进度、投产后对经济社会效益分析等)2.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7.申报单位其他须提供的材料,项目申请企业于2022年5月6日前,将相关申报资料提交县经信局(经信股)审核,项目企业申请企业向县经信局提交资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若尔盖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