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申报指南的通知各区(镇、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各相关单位: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24〕8号、苏财农〔2024〕14号)要求,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申报指南下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区域性农业(农机)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生产服务需求较大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多村集中连片开发实施具有一定规模的项目,2.优先扶持班子干事创业意愿强烈、地方党委政府支持的村,3.优先扶持村营收入较低,三、资金安排计划扶持5个村,项目建设内容不得重复享受上级财政资金,四、申报材料按要求填报《2024年省对市县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统一参加市农业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评审,申报时提供下列材料并装订成册:1.省对市县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2.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1.省对市县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2.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3.海安市财政支农竞争类项目立项申请表海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19日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申报指南的通知海农[2024]159号.pdf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申报指南的通知海农[2024]15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