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技术员津贴政策一、补助依据《中共附件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六大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闽委办发〔2014〕1号)《中共长泰县村级事务专管员管理暂行办法》(泰委办发〔2015〕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村级农民技术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4]35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闽政文〔2008〕76号)二、补助对象农民技术员,三、补助内容农民技术员津贴补助,四、补助标准根据每年部门预算和考核情况发放补贴,五、申报程序由个人向村两委报名,乡镇政府提出意见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选聘,附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