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群众:为加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资金管理,增强项目实施透明度和群众知晓率,根据《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阳县2023年农村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彭政办发〔2023〕60号)文件要求,现将彭阳县2023年农村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参与生物质炉具改造并验收合格享受末端补贴的35户花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8月21日,公示时间10日,如有异议,请向彭阳县农业农村局能源站办公室咨询或投诉,投诉电话:0954-7012837附件:2023年农村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生物质炉具改造验收合格末端补贴(10%)花名单(第二批)彭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