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阜政办发[2022]10号)文件精神,清河门区人社局拟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如有异议,请于五个工作日内向区人社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受理电话:0418-6011515,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补贴年限补贴金额靳荣福210921********0817阜新高等专科学校2022.72年16282.00元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