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湖市高质量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政策意见(2023-2025)年的通知》(平政发〔2023〕29号)、《关于印发平湖市农业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平农〔2021〕149号)等要求,我们对农业项目储备库中的项目进行遴选、经专家评审后公示,确定将“设施种植平湖西瓜项目”等24个项目列入市2024年度农业立项项目,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待项目完成后根据建设情况予以下拨,实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严禁白条支付和大额现金结算,项目完成后,整理相关资料和档案,严格遵守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要求,避免出现非农化、非粮化情况,通过吸纳就业、订单收购等方式,各镇街道、相关业务科站要加强指导监管,附件:2024年度平湖市农业项目建设计划表平湖市农业农村局平湖市财政局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