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伍家岗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伍政征预告字〔2024〕第4号),伍家岗区人民政府依据拟征收土地的土地现状、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调查情况和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情况组织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对伍家乡共联村一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宜昌市伍家岗区2024年度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宜昌市共兴路(沿江大道—龙盘湖国际学校)市政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目的及范围因公共利益需要,伍家岗区人民政府拟征收伍家乡共联村集体土地共计0.8327公顷用于实施宜昌市共兴路(沿江大道—龙盘湖国际学校)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涉及共联村集体土地总面积0.8327公顷,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1.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伍家岗区人民政府关于《伍家岗区集体土地附着物征迁补偿安置办法(修订稿)》(宜伍府规〔2020〕1号)规定标准补偿,到伍家乡共联村村民委员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本次补偿登记主要登记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农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以村为单位向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伍家岗区分局提出书面意见,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土地征收事项存在异议,请在本公告期间向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反映,公告范围为伍家乡人民政府、共联村以及拟征地范围村民小组,特此公告附件:1.拟征收土地范围图(附后)2.现状调查表(附后)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2024年9月2日附件1:拟征收土地范围图附件:2.现状调查表宜昌市伍家岗区2024年度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现状调查表区乡村总计农用地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伍家岗区伍家乡共联村0.83270.02450.585300.2229合计0.83270.02450.585300.2229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