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4年创新载体平台奖励资金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翔安区并获得以下认定资格的企业,(二)2023年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二、扶持标准及申报材料(一)“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奖励1.奖励标准:2023年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2.申报材料:《翔安区2024年科技专项扶持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1),获得国家、省、市相关认定批准文件或证书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仅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二)科技孵化器扶持1.奖励标准:2023年新认定的科技孵化器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认定为省级或市级科技孵化器的均给予50万元(省级与市级不重复奖励),2.申报材料:《翔安区2024年科技专项扶持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仅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科技孵化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奖励标准:鼓励科技孵化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按照每家20万元的标准给予孵化器一次性奖励(需已获得厦门市科学技术局该项补助资金),2.申报材料:《翔安区2024年科技专项扶持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1),孵化器介绍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孵化器简介、在孵企业数量及培育国高具体情况、获得市级补助资金及本次申报资金等),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仅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