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鄂尔多斯市优质样板工程质量奖(以下简称“市优质样板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实施2023年度“市优质样板奖”的评选工作由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建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各旗区住建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地区行业申报工程的资料初审和推荐工作,二、评选标准本年度评选工作按照《鄂尔多斯市“优质样板”工程质量奖评选办法》(鄂住建发〔2021〕95号)(以下简称《办法》)执行,三、评选流程(一)初审和推荐:企业申报工程属住宅、公共建筑、市政、园林工程的,申报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旗区住建主管部门申请初审和推荐;申报工程属于工业、电力、交通、水利等行业工程的,申报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属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初审和推荐;其他工程项目可直接向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住宅、公共建筑、市政、园林工程所在旗区住建主管部门以及工业、电力、交通、水利等行业工程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初审和推荐部门)依据《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要结合申报工程的质量监管情况和建设(使用)单位意见向评审委员会进行推荐,初审和推荐部门对予以推荐的企业申报资料相应栏目加盖公章,企业申报附件材料、推荐文件和推荐表由初审和推荐部门统一将相关纸质资料及电子版资料报送至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三)现场核查:评审委员会组织现场核查小组对复查通过的项目开展现场核查工作,(五)公示、公告与颁发获奖证书:“市优质样板奖”评审意见在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2023年度“市优质样板奖”评选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