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推动我市大规模设备更新,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江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及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江工信技改〔2024〕5号),现就组织实施2025年江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及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江门市内依法注册,按不超过核定的新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15%予以事后奖补,按不超过核定的新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10%予以事后奖补,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照申报指南(见附件2),企业按照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知要求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三)按时报送项目入库情况及申报材料,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评审的项目经本部门集体研究审议及公示后,同时将企业申报材料确定版及项目评审资料(包括专家抽取记录、专家评分表、现场核查记录等)刻录光盘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严禁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市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附件:1.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江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及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2.2025年江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及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3.2025年江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及企业技术改资金入库项目汇总表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8月29日(联系人:陈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