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的广州昊闵贸易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注册登记一案,并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现将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195号《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穗云市监撤听字〔2024〕195号)向当事人公告送达如下:当事人:广州昊闵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WPPM7B住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陶然街8号214房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佟昊霖经营范围:批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时间:2018年5月30日经查明:当事人于2018年5月30日向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信息》、《董事、监事、经理信息》、《联络员信息》、《财务负责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广州昊闵贸易有限公司章程》、《一址多照场地使用证明》等资料申请设立登记,并于2018年5月30日经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取得登记注册,其对登记为当事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联络员、财务负责人情况并不知情,故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于2018年5月30日申请设立登记时向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的《法定代表人信息》、《董事、监事、经理信息》、《联络员信息》、《财务负责人信息》均是虚假材料,佟*霖不具有广州昊闵贸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兼经理、联络员、财务负责人身份,当事人已构成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拟撤销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5月30日将佟*霖登记为广州昊闵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兼经理、联络员、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对上述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作出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权利,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8月16日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市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汇侨中路花韵街12号)联系人:吕碧赟电话:020-36774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