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现将《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界定服务指引》印发,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优惠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30号,以下简称《延续企业所得税优惠通知》)精神以及深圳市政府授权,二、适用对象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通知》和《延续企业所得税优惠通知》规定,税务机关对主营业务是否属于《优惠目录》难以界定的企业,三、工作程序税务机关根据《企业所得税优惠通知》和《延续企业所得税优惠通知》要求,对主营业务是否属于《优惠目录》难以界定的企业,并附上企业名单和相关信息,具体包括:(一)《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界定服务信息采集表》,(二)《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界定要点及资料清单》(见附件)中优惠目录对应的资料清单所列相关材料,企业未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由企业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企业提供的材料齐全,为优质企业提供便利,本指引所称“一类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