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文化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经营九条“硬措施”》《旅行社组团出行安全五条“硬措施”》《景区运营安全五条“硬措施”》《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安全五条“硬措施”》的通知市文旅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文旅安委办:现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经营九条“硬措施”》《旅行组团出行安全五条“硬措施”》《景区运营安全五条“硬措施”》《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安全五条“硬措施”》印发给你们,益阳市文化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8月23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经营九条“硬措施”一、必须依法取得经营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必须依法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必须建立场内巡查制度,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必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必须保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必须保持疏散楼梯、疏散通道畅通,旅行社组团出行安全五条“硬措施”一、必须采购合格的产品和服务,旅行社要落实旅游产品线路安全评估制度,文化执法部门要严肃查处“不合理低价游”、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未经游客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合同、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行为,A级旅游景区要定期检查水域环境、救生设备、警示标识是否完好有效,要严格落实救生员、救生设备、防护设施等安全保障措施,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安全五条“硬措施”一、必须依法取得经营许可,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必须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