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经信笺〔2024〕1127号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根据工信部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第二批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第6号公告)的企业公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电动自行车企业自愿提出公告申请,如实填报《电动自行车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见附件1),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纸质材料一式2份,电子版刻录光盘1份)一起报送所在地经信部门,二、各地经信部门汇总本地申报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后,于9月7日前报宁波市经信局消费品工业处,联系人:徐财灵,联系电话:89186427、18395882166,附件:1.电动自行车企业规范公告申请汇总表2.电动自行车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8月27日附件1:电动自行车企业规范公告申请汇总表.doc附件2:电动自行车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