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科技厅组织申报2024年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以下简标准化专项)项目工作,二、申报要求(一)项目申报单位条件和要求1.项目申报单位为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民非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等,2.项目申报单位须有一定的研发投入,同一高校、科研院所对申报指南中同一领域原则上限牵头申报1个项目,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向一个部门申报,4.项目申报单位(高校院所指内设学院或研究所)和主持人承担的省科技重大专项和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含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项目),应明确1个牵头申报单位,8.项目主持人没有主持在研省科技重大专项和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含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项目),同一个主持人每年度限申报1个省科技重大专项或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或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10.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2),各推荐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好项目组织推荐工作,材料报送时先由项目归口单位将纸质版的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上述申报书(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和文件压缩包均按照“申报领域+归口管理单位+项目名称”(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