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口镇人民政府:根据《永泰县农业农村局永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永泰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补助方案的通知》(樟农〔2024〕185号)、《关于申请调剂下达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请示》(樟农〔2024〕21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下达项目补助经费45万元,用于“嵩口镇闽台农业交流与产品展示中心”项目,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请嵩口镇人民政府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严禁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确保专款专用,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