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省重大项目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海南省人民政府2024年8月18日(此件主动公开)海南省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重大项目管理,第三条重大项目管理坚持“精准筛选、动态调整、强化服务、严格考核”的原则,发挥信息化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产业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由省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定,第十五条对重大项目实行动态管理,第二十三条重大项目实行项目清单管理,切实提升审批效率,充分发挥第三方项目咨询管理机构的技术力量和优势,省发展改革部门、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强业务协同,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土空间规划、《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和《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的重大项目,其所采伐林木不纳入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对重大项目进行精细化、清单化、任务化管理,各市县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市县重大项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