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中医院: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的通知》(闽财社指〔2024〕7号),现下达你单位预算指标100万元,用于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两专科一中心),类款项为“2101704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政府经济分类为“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指标来源:省转移支付,请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