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社〔2024〕60号),现按规定下达中央财政2024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优抚对象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市县财政在分配该直达资金时,在数字财政系统中及时下达包含直达资金标识的指标,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三、此次下达资金为基层“三保”资金,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市县财政部门应按规定接收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在一体化系统中及时下达包含“三保”标识的指标,本次提前下达资金纳入“三保”资金专户管理,通过固定性补助方式逐月划拨至“三保”资金专户(未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地区除外),五、请各地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附件:1.广东省2024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表2.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区域绩效目标表广东省财政厅2024年7月1日附件下载:广东省2024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表.xlsx附件2: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区域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