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2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2〕41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劳务派遣单位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4号)的要求,我局对申报2021年度稳岗返还的广东宏业南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社会保险编码:110600334469)进行审核,经审核该企业符合申请条件,拨付金额81894.42元,现进行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年8月26日至8月28日,在公示期内如对核定结果有异议,可向我局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反映,电话:88645022,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