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培育奶牛家庭牧场、奶农合作社等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2024年我市拟培育1家奶业新型经营主体,一、支持对象符合《贵州省2024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奶牛养殖规模100—3000头的奶牛家庭牧场、奶农合作社等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助力养殖主体提升生产经营能力、升级养殖设施装备,项目支持奶业生产经营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依法设立且正常经营,鼓励配套建设同奶牛养殖规模相适应的饲草料收储,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可根据自身实际,原则上不支持单纯扩大养殖规模的建设内容,三、实施时间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于2024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符合申报条件并有意承担项目建设的单位,都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对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内容进行公示,申报材料:1.2024年都匀市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2024年都匀市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项目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