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类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2024年都匀市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单产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安排,拟对我市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补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及预算2024年都匀市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单产提升)资金项目,二、补助范围和补助对象补助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粮油类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2024年当年在都匀市各镇(乡、街道)种植水稻、玉米、马铃薯、油菜等为重点的粮油作物,家庭农场种植面积达到15亩以上(包含15亩),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面积达到50亩以上(包含50亩),(四)粮油类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申报,四、补助标准家庭农场种植面积达到15亩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面积达到50亩以上,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金额不超过17万元,由市农业农村局在都匀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公告,有意愿的粮油类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粮油作物收获后填报《2024年都匀市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单产提升)补助申报表》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测产验收意见等相关资料,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家庭农场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报来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经专家评选拟确定为2024年都匀市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单产提升)补助主体,七、联系电话0854-8224378王红梅附件:2024年都匀市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单产提升)补助申请表.docx都匀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