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15万元,附件:1.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任务清单2.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绩效目标表3.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2024年8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任务清单市、县(区)任务清单荔城区高素质农民培训附件2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绩效目标表项目名称高素质农民培育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601区农业农村厅补助区域荔城区资金情况(万元)资金总额: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万元其他资金总体目标各区依托涉农大中专院校、各级农广校、农技推广等单位以及各类社会培训机构,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和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有关要求,聚焦重点提升技术技能水平、培优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全面提升综合素质素养,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与农业农村科普工作协同开展,聚焦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综合素质素养提升,(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育行动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专业型社会化服务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带头人为培训对象,围绕全产业链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能力提升培训,开展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农民集中培训(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班除外)的食宿、交通(包括学员异地集中培训的往返交通费补助)以及培训后的跟踪服务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农业农村部门应当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和年度工作方案总体要求制定招标条件,五、工作要求聚焦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主要由社会化培训机构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地区,省、市、县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分别组织实施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提升省、市、县各级培育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