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决策部署,落实《商务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商消费〔2024〕3号)、《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商市建〔2024〕6号)、《雅安市商务局等14部门关于印发<雅安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推动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进一步释放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潜力、激发消费活力,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工作,截至目前,县财政拨付20万元用于汽车、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兑付,县财政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加强预算执行、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按规定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