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遴选《海南自由贸易港民用运输机场管理规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的通知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根据《海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为推进好《海南自由贸易港民用运输机场管理规定》制定工作,做好相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我厅决定以公开遴选方式遴选《海南自由贸易港民用运输机场管理规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概况《海南自由贸易港民用运输机场管理规定》由我厅牵头起草,为解决运输机场发展痛点难点问题提供法治保障,二、评估工作要求(一)按照《海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民用运输机场管理规定》开展合法性评估、合理性评估、可行性评估及可控性评估,应当主动接受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指导和监督,(三)应当形成以下工作成果:符合《海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等规定要求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民用运输机场管理规定>评估工作方案》(电子Word版1份、正式纸质版3份)、《<海南自由贸易港民用运输机场管理规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电子Word版1份、正式纸质版10份),三、评估费用预算控制价为8.8万元(最终中标价格以批复费用为准),(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需提供机构简介、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副本等相关证明),(三)能提供了解民用运输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重大行政决策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学者或专家(需提供当事人签字的成员名单、个人简介、证书、擅长科目介绍等),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本机构信用信息报告、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五)开展相关风险评估工作经验或近三年业绩表(需提交盖公章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