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高水平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烟政字〔2024〕40号)有关部署,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3年,须为烟台市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等,申报单位为企业的,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的,合作单位须包括烟台市境内企业,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六)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研究思路的主要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高校院所在上年度和当年的研发活动统计中,(八)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不能更改申报材料内容,三、申报时间和方式(一)项目申报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9日,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9月9日前统一报送至烟台市科技局战略规划与资源配置管理科,联系电话:0535-6786632技术支持:0535-8206429邮箱:ytskjjghk@yt.shandong.cn附件:2024年度烟台市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指南.pdf烟台市科技服务云平台使用手册.pdf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使用手册(企业用户).pdf烟台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