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区优秀人才范围通过人才认定的定海区基础人才(F类)及以上层次人才(具体见附件1),且在定海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对省部级领军人才(C类)及以上层次人才,市、区“三重”项目定海企业的定海区高级人(E类)及以上层次人才,可安排到相应层次的公办高中就读,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还可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就读,进入定海区人才服务系统(http://dhrcfw.dhdj.com.cn)的“子女教育”版块填写《舟山市定海区人才政策申请表》、《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子女就学登记表》(具体见附件2、3),人才从定海区人才服务系统下载《舟山市定海区人才政策申请表》、《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子女就学登记表》交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人才将盖章后的《舟山市定海区人才政策申请表》、《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子女就学信息登记表》及相关附件材料上传提交到定海区人才服务系统,4、由所在单位出具优秀人才工作单位及其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或提供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证明,需提交原就读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其转入申请地就学的相关证明和学生学籍档案,要求提供中考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和初中毕业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到申请地就学的相关证明和学籍档案,三、其他相关事项请相关单位对本单位本系统内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子女就学需求进行仔细调查摸底,并于5月9日前在定海区人才服务系统中完成人才子女就学申报,附件1:定海区F类及以上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附件2:舟山市定海区人才政策申请表(人才子女就学)附件3: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子女就学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