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府办发〔2022〕29号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新城区道路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剑南、河洲、孙渡片区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将《丰城市新城区道路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剑南、河洲、孙渡片区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印发给你们,2022年4月16日(依申请公开)丰城市新城区道路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剑南、河洲、孙渡片区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为了顺利推进新城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一、适用范围本实施方案适用于丰城市新城区道路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剑南、河洲、孙渡片区的房屋土地征收及地上其他附着物的补偿,四、征收补偿安置模式本次征收的被征收人在村庄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均需一并征收,房屋(含宅基地)征收按以下原则补偿安置:(一)房屋征收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主房、偏房、简易棚等按重置价标准给予补偿(详见附件1),地面附着物、附属设施等按补偿标准执行(详见附件2),(二)安置标准:按人均建筑面积55㎡的住宅、5㎡的商业用房用于居民户补偿安置,被征收人所选安置房总建筑面积超过可安置面积的,2.被征收人可安置面积超出所选安置房总建筑面积的,逾期签约搬迁交房的按主房1000元/栋一次性补偿,(四)水、电、燃气、通讯等设施补偿标准1.按被征收房屋原有水电等情况在安置房内给予还原,自发公布之日起:(1)30天内(含第30天)完成搬迁交房按被征收房屋主房面积重置价的20%给予奖励,(2)第31-50天(含第50天)完成搬迁交房按被征收房屋主房面积重置价的10%给予奖励,补偿标准不高于重置价与签约、搬迁交房奖之和,按照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最终确定的补偿金额在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