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激励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3.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政策,(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4.支持毕业生小微企业、社会组织就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强化岗位开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7.鼓励高校毕业生新业态新模式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9.开展就业实践和就业见习活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强化创业引领,对街区内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项目提供跟踪指导、创业培训、政策支持等“赋能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12.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4.推行青年技能精进就业模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强化平台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7.强化数字赋能青年就业,(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9.加强就业观培育指导,(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加大就业困难青年专项帮扶,(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下载:泰人社发〔2024〕9号关于印发泰安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pdf泰人社发〔2024〕9号关于印发泰安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doc相关解读:https://rsj.taian.gov.cn/art/2024/8/23/art_167528_10312073.html?xxgkhid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