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重点国有企业:现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外商投资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6月14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外商投资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相关文件精神,分别给予不超过300万元、200万元人民币的开办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第二条支持高精尖产业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对外国投资者新设立的符合亦庄新城产业发展方向的高精尖产业外商投资企业,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第三条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参与国际化服务环境建设,年实缴合同外资总额1亿元人民币(或1500万美元)及以上的,对外籍人才和团队新设立符合亦庄新城产业发展方向的外商投资企业,自落地之日起一年内实缴合同外资总额不低于100万美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年,对当年累计引进外商投资企业(已享受实缴合同外资奖励的企业除外)实缴合同外资总额达到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产业园区,本政策系《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外商投资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京技管发〔2023〕20号)的修订,《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外商投资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京技管发〔2023〕20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