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创业个人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小微企业需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二)贷款额度:对符合条件个人创业的借款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对小微企业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400万元,(三)贷款期限: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对小微企业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四)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政策咨询电话:高新区社军局0813-8225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