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强化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建立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协同工作机制,并满足现行相关标准(附件)要求的下列类型项目:(一)绿色建筑建设和运营:涉及绿色建筑设计、建造、综合性能调适、建筑智能化数字化应用、智慧运维、星级评价等,(十一)绿色建筑相关服务与消费:涉及为绿色建筑提供设计咨询、评价认定、认证推广、能源管理、绿色运营等服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托“江苏省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并定期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反馈项目融资数据,鼓励金融机构优化绿色建筑信贷支持,绿色建筑融资认定应当符合金融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支持金融机构建立和优化符合绿色建筑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支持金融机构向绿色建筑项目倾斜配置金融资源,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绿色建筑质量保险、绿色建筑性能保险、超低能耗建筑性能保险等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围绕绿色建筑产业链,四、风险管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要强化对绿色建筑发展的统筹指导,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产品服务绿色建筑项目的信息发布、合作共享常态化机制,制定合理的支持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的绿色金融服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