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文件要求,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申请创业场地租赁补贴,补贴标准每年不超过3000元,补贴期限最长3年,现有1名返乡入乡创业人员、2名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场地租赁补贴,拟给予补贴共计9000元,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0359-5525228,附件:2024稷山县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场地租赁补贴申请名单.xlsx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