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园区、企业: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浙江省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和重点进口平台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商务发〔2022〕42号),我区现组织开展第三批浙江省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和重点进口平台创建申报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于6月1日前,按照附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上报我局外经外贸科,并提供一套完整的电子版,申报材料不全或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联系人:王姝,87702014,浙商务发2022年42号---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浙江省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和重点进口平台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pdf滨江区商务局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