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制定了《常州市市级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常州市市级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州市知识产权局2022年4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常州市市级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常州市市级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第五条市财政局主要职责:(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第六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一)配合市财政局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五)具体实施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二)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第八条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一)根据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和相关规定组织项目申报和初审,(三)具体实施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第九条专项资金使用单位主要职责:(一)根据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和相关规定申报项目,(四)配合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绩效管理等工作,第四章项目申报与资金下达第十二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根据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目标和任务,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部门制定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做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申报指南、绩效管理等信息公开工作,第十八条各级财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