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省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以下简称2024年度名单)制定工作,三、企业申报时间(一)对于已在《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中,享受政策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享受政策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政策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享受政策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分支机构相关信息由所在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送给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六、部门职责(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企业是否从事制造业行业,(三)税务部门负责审核对企业销售数据、是否为一般纳税人、总公司与分支机构是否汇总纳税等,省、市两级各相关部门对审核不通过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应注明理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税务部门确定2024年度名单,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形成不再享受政策企业名单(附件3),一是辛集市工信局、定州市工信局、雄安新区改发局按照本通知“七、申报程序”中的第“(二)”项规定,二是涉及辛集市、定州市、雄安新区的本通知“五、分支机构申请享受政策,附件:1.2024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2.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3.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名单4.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申报系统操作手册(地市级工信部门版)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