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24〕156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了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经各街镇(园区)推荐,我委会同区财政局初审,并专家评审,区农业农村委党组会审议,核定录海、锦乐、康然等10家合作社纳入2024年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计划总投资247.21万元,其中市级财政奖补资金199.48万元(详见附件2),具体奖补资金以竣工结算为准,请各街镇按照相关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指导建设主体尽快完成项目建设,特此通知,相关附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