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3〕41号)和《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种植业领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实际,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安全规范高效,经我局公开遴选、实地调研、资质审查、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最终确定以下四家企业作为2024年中药材产业项目实施主体:1.隆德县科技服务中心,2.隆德县葆易圣药业有限公司,3.宁夏国隆药业有限公司,4.温堡乡前进村经济合作社,本批项目由自治区财政资助170万元,项目实行任务书制管理,各项目实施单位应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项目完成后,县科技局按照任务书要求的指标对项目进行验收,附件:隆德县2024年中药材产业项目清单隆德县科学技术局2024年2月18日隆德县2024年中药材产业项目清单序号项目类别所属专项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项资金(万元)单位自筹(万元)1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中药材产业项目中药材种质资源圃建设项目隆德县科技服务中心赵三洲40—2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中药材产业项目中药材龙头企业培育和初加工基地建设项目隆德县葆易圣药业有限公司田永强50—3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中药材产业项目中药材龙头企业培育和初加工基地建设项目宁夏国隆药业有限公司杨玲50—4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中药材产业项目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温堡乡前进村经济合作社张昌恒30—总计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