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泾川县2023年省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方案》(泾农发[2023]56号)安排,按照“扶大、扶优、扶强”的原则,扶持龙头企业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加工要求,县农村能源工作站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2023年省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进行了现场查阅资料,拉方丈量,回收企业共回收废旧农膜2084方,每方补助24元,共补助5万元,加工颗粒500吨,每吨补助300元,共15万元,现将“以奖代补”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2024年1月17日—1月23日受理单位及监督电话:泾川县农村能源工作站:0933-5938810附件:泾川县2023年废旧农膜回收及加工利用补助表.pdf泾川县农村能源工作站2024年1月17日(撰稿:何福军编辑:杜志龙审核:毛红涛)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分享到:微信新浪微博QQQQ空间。